市直部分涉水单位划归划拨我公司
时间:2019-05-06 18:08:57 点击量:
4月28日、29日,市政府分别印发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城市部分国有涉水单位划归划拨至市水投公司的实施意见》(运政办发﹝2019﹞9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2次)两份文件,明确了将运城市移民安置开发培训中心、运城市水利工程局、运城市水利勘察院、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家单位资产、人员和业务一并划归我公司,运城市北赵引黄二期工程建管局(项目部)保留事业单位牌子,将经营性资产划归划拨我公司。同时,成立由崔元斌副市长担任组长,畅满增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市直单位为成员的市政府划归划拨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该事项稳步开展。自此,历时两年多的资产划归划拨工作,在经过公司领导多次协调和不懈努力下,翻开了崭新的篇章。
此次涉水单位资产划归划拨工作对各划归划拨单位、我公司乃至全市都意义深远。一是我公司能够按照市场化行为进行运作,有效盘活各涉水单位存量资产,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二是可优化我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我公司水系投资建设实力,进而为中心城区水系投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我公司可尽快帮助转企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迅速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进而为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探索出经验办法。
我公司作为运城水系建设的实施主体,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拓展发展路径,针对全市水利业务、项目,与市水务局一起加强谋划、组织和推进,积极对接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有关项目建设,确保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国有资产增值增效。
(财务部)